释义 |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代理人的种类包括: 1、委托代理人,即根据当事人的委托授权,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行为的人,其代理权限依当事人的委托授权而定; 2、法定代理人,即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代理权的人; 3、指定代理人,即为保护无民事诉讼行为人的合法权益而由人民法院指定代理其进行诉讼的人。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