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彩礼诉讼中,接受彩礼者为被告。如果满足以下情形:未登记、未共同生活或生活困难,要求返还彩礼的当事人可得到支持。返还彩礼的诉讼以接受彩礼的一方为被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三)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赵亚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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