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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江苏毕业生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释义
    江苏毕业生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一、申请资格确认
    1、就业之日起18个月内,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网,填写并打印《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资格申请审批表》,本人签字确认。
    2、持以下材料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确认学费补偿资格(有关复印件须按顺序附在申请表背后,原件备验):
    (1)劳动(聘用)合同(任命或选派文件)复印件;
    (2)本人最终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4)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就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复印件;
    (6)就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毕业生在读期间学费收据或《高等学校毕业生实际缴纳学费证明》原件;
    (8)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积极配合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电话或上门核查,审核通过后妥善保存《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受理通知书》,资格申请表原件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集中保存。
    二.补贴条件:
    1.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劳动者已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3.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4.补贴标准: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5.补贴期限:一次性。
    6.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7.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工作单位是否符合基层就业条件(补贴对象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的,其参保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同时符合基层就业条件)。
    8.申请程序:补贴对象(或用人单位)应于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本项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法律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八条·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第十条·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总之,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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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6: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