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讨离婚损害赔偿的必要条件 |
释义 | 离婚损害赔偿的要件及限制:被请求方必须有法定过错行为,请求方不能有法定过错行为,请求方必须因法定过错行为遭受损害,必须导致离婚。离婚损害赔偿主要涉及精神损害,但在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下,也包括经济和财产损失。离婚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婚姻,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不适用该制度。 法律分析 (一)被请求方必须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规定,法定过错行为主要是: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四种行为的表现形式及认定标准已在第一章婚姻部分作了详细介绍,这里不再赘述。需要指出的是,此为限制性的列举规定,不能对法定过错行为做扩大化解释。也就是说,并非所有导致离婚的过错都须做出赔偿。 (二)请求方无法定过错行为。所谓“无法定过错行为”,不是指另一方没有任何过错,而是特指请求方没有实施《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如果双方都有法定的过错,如各自与他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或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则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而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三)必须因法定过错行为给请求方造成了损害。这种损害,不仅限于精神损害,还包括实施家庭暴力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由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侧重于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所确定的夫妻之间的身份关系,是一种特殊的身份权,它不同于财产权,不能直接体现为某种物质利益,主要是一种精神上的寄托和愉悦,夫妻的互相忠实和尊重,家庭的和睦和稳定,给予人精神上的力量,当过错方实施了《民法典》第1091条所规定的行为导致了婚姻的破裂,必然给无过错方精神上带来极大的损害,因而由此引起的离婚损害赔偿主要表现为精神上的损害,赔偿的是精神损失;但是在过错人实施了家庭暴力时,必然会造成人身的伤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为无过错方也有权要求赔偿;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也可能发生财产损失的赔偿,这些物质上的损失都应当由过错方个人赔偿。 (四)必须因法定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如果不具备该条件,而仅具有《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但没有被判离婚,也就不存在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指出的是,离婚这一要件还要求离婚的客体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如果是无效婚姻,如婚前隐瞒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而导致的离婚,也无适用离婚损害赔偿之余地,同样,对于可撤销婚姻被撤销后也不适用该制度。 结语 根据以上所述,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被请求方具有法定过错行为、请求方无法定过错行为、请求方因法定过错行为受到损害以及离婚已经发生。该制度强调保护合法婚姻关系所确定的夫妻身份权,主要体现为精神上的损失赔偿。然而,家庭暴力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可能导致财产损失,这些物质上的损失应由过错方个人赔偿。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仅适用于合法有效的婚姻,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不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