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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私自占用公共土地如何处理
释义
    私自占用公共土地处理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对其予以罚款、限期拆除和退还非法占用土地的行政处罚。对占用、破坏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面积较大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私自占用公共土地的构成是什么呢?
    一般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33公顷以上的;十二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标准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接近上述标准且导致被非法批准征用、占用的土地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或者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等都可构成私自占用公共土地。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私自占用公共土地如何处理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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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7:4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