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确权要收费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确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诉讼费用依据房屋价值而定,超过一万的,按一定的比例收取受理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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