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约撤回的条件有以下几点:1、只有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的情况下,才能撤回要约;2、撤回要约不会对受要约人造成任何损失;3、要约撤回的意思必须由要约人明确表示;4、还需要满足其他法定条件方可撤回要约。 法律分析 要约撤回的条件包括: 1、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其同时到达之前被撤回; 2、撤回要约不会造成任何损失; 3、要约撤回的意思是由要约人表示; 4、要约撤回还需要满足其他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条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该内容由 郝恺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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