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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嫁女儿是否有份继承遗产
释义
    出嫁女儿同样有权继承其父母的遗产。出嫁并不是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只有符合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才会失去继承权了。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一、最新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继承顺序为:
    1、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对于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法定继承开始后,应按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顺序在先的,优于顺序在后的,即有顺序在先的继承人存在并且主张权利时,就排除了顺序在后的继承人的权利。只有在无先一顺序的继承人,或先一顺序的继承人都放弃球丧失继承权时,方由后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
    二、父母去世房子怎样继承
    1、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自己可以跟其他继承人协商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产生遗产纠纷,则可走法定继承程序来继承。
    2、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的继承顺位为配偶、子女、父母。不过继承人如果自己放弃了继承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话,则就不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实际继承的时候,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均等的享有继承权。
    三、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对于有遗嘱的继承情况,应优先由遗嘱中指定的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如果出现指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放弃继承等情形,应当依法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的顺序为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外祖父母、祖父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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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6:3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