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工伤鉴定的部门是哪个? |
释义 | 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拒不举证时,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职工提供的证据作出认定结论。工伤认定申请应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如需省级部门认定则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市级部门提出。对不予受理或认定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拓展延伸 工伤鉴定程序及申请流程 工伤鉴定是指对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职工伤害或职业病进行诊断、鉴定和评定的程序。申请工伤鉴定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职工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工伤情况,并填写工伤申请表;其次,所在单位应立即将工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劳动保障部门;然后,劳动保障部门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工伤鉴定,对工伤的性质、程度进行评定;最后,劳动保障部门将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工伤待遇和相应的赔偿金额,并通知职工和用人单位。申请工伤鉴定的部门一般是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的社会保险机构。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详细信息。 结语 工伤认定申请是职工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步骤,用人单位拒不举证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根据受伤职工提供的证据作出认定结论。对于不服受理或认定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鉴定的程序包括报告工伤、提交申请表和证明材料、鉴定评定以及确定待遇和赔偿金额。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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