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申诉审查期限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一、刑事申诉审查的内容 1、案件事实。 弄清案件事实是审查申诉的首要任务。在审查时首先应调出原审案卷进行审查,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提供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在法院工作过多年的王海英律师在这里同时表示,与案卷认定的事实相对照,以确定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明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也同样重要。如果发现了新事实,应需要查明是否有充分的证据为根据。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程序性合法问题一直是法律审判中的重点之一,在法院工作过多年的王海英律师同样表示这也是审查申诉的法律方面的重要内容。法律的选择应以判处当时有效的法律为依据,一般不能依据新法律翻过去的老案。只有为纠正过去错误的法律而制定的相应的新法律,才能作为申诉审查和再审审理的依据。 二、刑事申诉的事由 1、案件所认定的主要事实或重要情节不清楚,缺乏足够的证据为根据,或者认定的案件主要事实和证据与结论之间存在矛盾; 2、发现了新事实、新证据,证明原来认定的事实是错误的; 3、发现当事人伪造证据,或证人作伪证、鉴定人提供假鉴定、翻译人提供假翻译等情况,故意陷害他人,致使案情虚构,与实际情形严重背谬; 4、发现本案的侦查、检察或审判人员犯有渎职罪,故意歪曲案情,徇私舞弊,作出枉法裁判的,等等。 所谓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应作广义的解释,既指适用刑事实体法的错误和严重违反刑事程序法的错误。主要表现在: 1、对行为人的行为在法律认定上发生重大错误,混淆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或者是把合法行为认定为犯罪,或者是把犯罪行为认定为无罪; 2、没有正确适用法律条文,对案件性质、罪名认定错误,应该适用的法律和条文没有适用,不应该适用的法律和条文却适用了; 3、案件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从重、加重情节没有加以考虑,因而没有根据法律进行判处和定罪量刑; 4、原判定性、定罪虽然正确,但量刑畸轻、畸重,超出了法定刑界限,显失公正的的; 5、严重违反诉讼程序,或发现严重刑讯逼供情形,可能引起错误裁判的,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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