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女方在外地起诉离婚吗 |
释义 | 女方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在外地起诉,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可以起诉,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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