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债权债务向消灭 |
释义 | 债权债务消灭的原因: 1、债因清偿而消灭; 2、债因抵销而消灭; 3、债因提存而消灭; 4、债因混同而消灭; 5、债因免除而消灭; 6、债因当事人死亡而消灭。 一、合同的解除方法有哪些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终止的方式主要包括:清偿除销存除同等。 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 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3、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4、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 5、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6、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 二、在什么情况下保证物权消灭 在以下情况下保证物权消灭: 1、主债权债务全部消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主债权部分被消灭,由于担保物权不可分割,担保物权不被消灭; 2、实现担保物权; 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都是有相对人的单方面法律行为,必须向相对人作出,但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意; 4、担保物因不能归责担保人的原因损坏、灭失,且无代位物的,担保物权消灭; 5、混合。担保物权与所有人成为同一人的,消灭担保物权; 6、在混合担保中,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业保险的,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债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7、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转让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三、合同终止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效力终止的定义:在我国法律上指的是基于原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法定终止事由的出现而归于消灭的情形。合同效力终止的种类主要有: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权人免除债务;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债务混同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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