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条件有哪 |
释义 | 一、杭州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条件 在我市工作(行政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除外),原则上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劳动合同的,须作出在绍工作5年以上的书面承诺),每年在浙江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在我市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或房改政策的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以及2016年6月18日之后新引进的高级人才,在当地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在按规定支付完首付后,所余房款可全额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杭州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依据(节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九条 管理中心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非盈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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