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起诉离婚需提供什么证据 1、起诉离婚需提供的证据如下: (1)结婚的证明材料;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 (7)财产清单; (8)双方经济状况; (9)住房的证据材料;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办理流程有哪些 诉讼离婚办理流程有如下: 1、提起诉讼; 2、法院审理; 3、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