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随笔:借条/欠条时间久了还能起诉吗? |
释义 | #诉讼时效# 文/应凯丽律师 起因是过年走亲戚的时候,外公从抽屉底下翻出了一张2000年的借条,写着次年还款。 老人家问:“这张条子还有用吗?” 作为一个法律人,我问的第一句是:“这么多年,你有向对方讨过钱吗?” 老人家回答:“没有。” 我:“那这张条子打官司估计会有问题,三年时效早就过了。” 舅舅坐在旁边,说:“这个问我都知道,肯定没有用了。” 问题很简单,涉及的法律问题也不复杂。从很多人朴素地认为,一个借条/欠条超过三年就没用了,那为什么实际上还有十几、二十多年的条子,还在打官司,甚至还能打赢? 法律法规之后列,先说简单好理解的点: 第一,如果借条/欠条没写什么时候还的,那么这个条子最好在20年内起诉。 第二,如果借条/欠条写了什么时候还,最好在还款日到期的3年内起诉。 第三,如果借条/欠条写了什么时候还,在还款日到期的3年内没起诉的,要在3年内催款并留下证据。 第四,如果借条/欠条写了什么时候还,在还款日到期的3年内没还,但是有支付利息的,在最后一次付利息的之后的3年内起诉或者催款并留证据。 另外,如果没有在时间内起诉,实际上这个所谓“过期的”借条/欠条仍旧是可以去起诉的,但是对方庭上如果说时间已经超过了不愿意还,那官司就会败诉。当然,如果对方庭上说愿意还款的,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 法释〔2020〕17号最高人民法院2021-01-01 第十四条 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的“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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