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异后小孩未归孩子抚养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另外,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一、如何减少离婚后抚养费 在我国离婚后抚养费减少的情形有:(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给付能力的;(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以及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不抚养方有权探望子女吗 不抚养方有权探望子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费用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对方不配合探视权,可以起诉。但是,由于这个原因,不能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视权的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暂停探望;暂停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了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了不能不给抚养费。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父母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在协商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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