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没有足够经济能力支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用? |
释义 | 离婚后,如果无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可以与对方协商缓付或折抵,但如果完全没有支付能力,则另一方要全额承担。抚养费是为未成年人承担生活、教育等费用的义务。离婚后无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和抚养孩子的那一方商议缓付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来抵消抚养费。但是如果既没有财产也失去了支付能力,那么另一方必须承担全部的抚养责任。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有未成年人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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