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卖人延迟交房应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出卖人延迟交房应该怎么处理 1、出卖人延迟交房买受人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出卖人约定合同最终履行期限,要求出卖人尽快履行该合同;催告达到3个月以上买受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来进行相应损失赔偿。 二、迟延办证与迟延交房一样吗 延期交房和延期办证不是一样的意思,如果我们签订了购房合同,那么房地产公司应该在九十天之内给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并且需要在规定的时间交房,这两者是不一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杨春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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