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农户申请 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用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申请应当载明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外观风貌等内容。 2、村委会受理 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须对农户拟建房选址是否符合镇乡(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村庄规划等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初核,初核通过后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农户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公示栏或人口集聚区域进行公示。 3、镇乡政府审核批准 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符合要求的,签批《农村宅基地用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