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
释义 | 一、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1、赃物可以使用善意取得,但是符合善意取得要符合很多条件,条件包括: (1)对于开始不知道是赃物的,结案后进行归还的,成为善意所得; (2)转移不动产或者动产进行依法登记的都叫善意取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二、案件中赃物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案件中赃物应当追缴没收,如果查证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该退赔。赃款赃物的归属去向只能有三种情况存在: 1、赃款赃物随案移送至法院,由其判决处理; 2、审结的案件赃款赃物通过财政部门上缴国库; 3、依法退还被害法人或者被害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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