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会面程序 |
释义 |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程序和要求。律师需提供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执业证书,并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重大复杂案件,会见应在5日内安排。涉及国家秘密案件需经侦查机关批准。看守所应提供方便的会见条件,并注意戒护方式,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辩护权。律师与其通信需按规定递交案件承办部门,备案入卷。 法律分析 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者担任辩护人的,在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向看守所出具《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出示《授权委托书》和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5日内安排会见。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如果属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看守所对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提供方便,安排合适的会见室。对于会见对象有必要实行戒护的,看管人员应当注意戒护方式,尽量避免或者减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谈话时的顾虑,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律师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通信,信件应当按规定向案件承办部门递交,由案件承办部门移送看守所转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律师应当制作信件的副本备案入卷。 拓展延伸 律师会见权保障与犯罪嫌疑人的程序 律师会见权保障与犯罪嫌疑人的程序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之间进行会面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律师会见权的保障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之一,它确保了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调查和审判过程中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辩护权利。在会面程序中,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进行详细的沟通,了解案件事实、收集相关证据,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意见和辩护策略。通过律师会见权的保障,确保了刑事司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维护了法律秩序和社会稳定。 结语 律师会见权的保障是确保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辩护权利的重要措施。律师在会见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并确保会见安排的及时性与适当性。看守所应提供便利条件,保障犯罪嫌疑人与律师充分交流,同时注意保护犯罪嫌疑人的隐私权。律师会见权的保障不仅维护了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也确保了刑事司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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