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市医保异地就医规定 |
释义 | 律师分析: 广州市长期异地工作、学习的参保人员,其异地就医医疗费可按照广州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执行。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申办,其他参保人员由单位或个人办理。 【法律依据】: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第五十七条 参保人员在境内异地居住、异地工作、外出学习或者学生休假休学期间就医,以及在境内因公出差或者探亲、旅游期间急诊就医,在异地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予以报销。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按照本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执行。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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