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释义 | 夫妻离婚后要回抚养权,需与对方协商变更,法院支持有证据证明不适宜抚养孩子的一方。离婚财产分割需双方协商,协议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有权请求补偿。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清偿。生活困难的一方可请求适当帮助,重大过错方需赔偿。隐藏、转移财产的一方可少分或不分财产,发现后可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 法律分析 一、夫妻离婚后怎样来要回抚养权 1、夫妻离婚后要回抚养权,可以先和双方协商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对方同意的,可以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除非不直接抚养方有证据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不适宜继续抚养孩子的,人民法院法院才会支持。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 一般规定: 1、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6、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结语 离婚后要回抚养权,可以通过协商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对方不同意且不适宜抚养孩子,法院会支持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五十七条,父母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应予支持。离婚财产分割应由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共同偿还债务、适当帮助生活困难方。若有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对于隐藏、转移财产等不当行为,法院可少分或不分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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