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是产权人签卖房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不是产权人签卖房合同是否有效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有产权人的授权,或是签订合同后得到产权人的追认,合同是有效的,否则视为无权处分,属于无效行为; 2、如果是合理价格有偿转让并且依照法律规定已经办理物权变动登记,则买受人构成善意取得,合同有效,由签订合同的无权处分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产权人和房屋所有人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房屋产权人,即代表产权所有人,法律上认定的是财产登记的合法拥有者。房屋所有人指的是户主。产权人包括拥有房屋一切权利,同时还包含房屋地契的权利,而房屋所有人指的是房唬,只有房屋拥有权,没有地契权利; 2、权利不同。产权人包括拥有房屋一切权利,同时还包含房屋地契的权利,而房屋所有人只有房屋拥有权,没有地契权利。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产权证上为一人,也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产权人指对财产拥有所有权的人,可以是一人或者多人,而房屋所有人是指多人对某一财产共同拥有所有权; 3、户口关联性不同。产权人是指该户的户主,与房屋无关,可以既是户主又是房屋产权拥有者,也可以不是户主,却是房屋产权拥有者。而所有人只能是户主。 二、产权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1、占有。是产权人对其房屋事实上的控制权,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 2、使用。是产权人按照房产的性能,作用对房屋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的条件有无损于房屋的本质,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收益。产权人收取房产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 4、处分。是产权人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对房产进行处置的权利。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处分权是房屋产权的核心,是房屋产权最根本的权利。处分权一般只能由房屋产权人行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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