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生育报销比例和本地一样吗 |
释义 | 异地生育的报销比例和本地生育的报销比例是一样的。 补偿标准为: 1、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4、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津贴标准如下: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一、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生育保险可以异地报销多少 1、可以报销; 2、在外地发生生育、计划生育相关费用需额外提交: (1)、本人异地发生生育费用情况说明(需本人和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 (2)、当地医院资质说明(说明需包含医院在当地的级别、医院是否属于当地医保定点机构,该说明由就诊医院出具并加盖公章) (3)、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上需写清末次月经日期、分娩日期和分娩方式) 3、产后2个月将材料及单据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即可,先申领生育津贴后报销费用。 材料:《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1张复印件、诊断证明原件+1张复印件、婴儿出生证原件+2张复印件、女方结婚证原件+1张复印件。另外,异地生育需提供结算明细单及病历复印件。 4、生育津贴基数=本单位全体职工基本医疗缴费基数的平均值。这个数值由社保系统自动计算。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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