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本身有刑事案件再身被劳务仲裁了怎么办 |
释义 | 本身有刑事案件再身被劳务仲裁了办法如下: 1、仲裁期间如果一方涉嫌与本案相关的刑事犯罪,可以申请中止仲裁程序; 2、仲裁程序是独立的程序,但在某些情况下,仍可能受到其他情形或不同法律程序的影响。商事交易因为涉及面及视角的不同,可能产生不同的法律关系,从而在救济程序上也不相同; 3、我国的仲裁法没有规定仲裁程序中止的情形,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有相关的条文,规定了了包括“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在内的几种中止诉讼程序的情形。在一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而向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申请审查时,仲裁程序通常也应法院的中止通知而中止。 劳动仲裁有以下条件: 1、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 2、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3、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依据; 5、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备齐并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典型的如,某个2公司崩盘后可能产生的刑事介入,会否影响该2平台在前期经营过程中的投资方、融资方、担保方之间的融资交易的纠纷仲裁解决。在仲裁实务过程中即涉及程序中止。中止程序的申请,常见的,例如:以案件涉及其他诉讼案件或仲裁案件为由,要求中止仲裁程序。以涉嫌刑事犯罪为由,要求中止仲裁程序甚至移交案卷。以公司破产为由要求终结程序移交破产清算机关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