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清算与解散紧密相连,清算手续因解散而发生,解散手续必经清算才可得以了结,所以公司解散事务与清算事务每每都是委托同一信托公司代为办理。 1、清算人的选任与解任 信托公司办理公司清算,首先应取得清算人资格。信托公司因选任者选任而成为清算人,选任者自当具有解 清算与解散紧密相连,清算手续因解散而发生,解散手续必经清算才可得以了结,所以公司解散事务与清算事务每每都是委托同一信托公司代为办理。 1、清算人的选任与解任 信托公司办理公司清算,首先应取得清算人资格。信托公司因选任者选任而成为清算人,选任者自当具有解任信托公司的清算人职务的权利。信托公司被选任或被解任清算人职务时,都需在一定的时日(一般为15天)内将其住所、名称及就任、解任日期向法院呈报。若信托公司成为清算人是由法院选派的,还应公告其受任解任。 2、信托公司的职权与职责 信托公司一旦被选任或选派为清算人则具有代表公司一切行为的权力,此种职权与清算公司的董事相同。 信托公司既为清算人,就须履行清算人的职责。清算人的主要职责为: 1、检查公司的财产状况。 2、结公司现有的业务。 3、收回公司的债权、偿还公司的债务。 4、分派清算公司的剩余财产。 5、请求承认清算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