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尚未离婚就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是违法的,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在民事方面,因为一方与他人同居导致双方离婚的,与他人同居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在刑事方面,如果以夫妻名义和别人住在一起,则可构成重婚罪,可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婚姻关系依然持续期间,夫妻之间有一定的忠诚义务,夫妻之间也应当相互扶助。虽然法律并未禁止已婚人士在婚外与他人发生感情,但是,如果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就应当及时离婚,离婚之前不应与他人同居。在离婚之前就和别人同居,属于违反婚姻法,甚至违反刑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