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试用期内怀孕了公司不能辞退,女职工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女职工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可适当调整工作内容和范围。公司应充分保障处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员工怀孕单位不能无理由辞退,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单位辞退员工是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员工行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话,那么员工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试用期的话也就是一个月本人薪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章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