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光有土地证是不行的。工商注册需准备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宜: 1、 公司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公司设立 登记申请书 》;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 自然人股东 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 委托代理人 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