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行政诉讼涉及的行政区域是诉讼管辖的重要因素,因此如何确定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行政区域显得尤为重要。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案件管辖行政区域的确定原则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行政机关的所在地原则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属于同一级别的行政机关,管辖行政区域以被诉行政机关所在地为管辖区域。例如,如果被诉行政机关所在的地方属于某一市的行政辖区,那么该市人民法院就是该案件的管辖法院。 二、违法行政行为发生地原则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行政行为具体事项发生地在不同地区的,由被诉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与之有管辖关系的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如果某个行政行为在某市发生,但是被诉行政机关所在地属于另一个市,那么该案件可以由这两个市的人民法院任一管辖。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