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海营业执照遗失补办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经济类审批二科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收到材料凭据》,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5到1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收到材料凭据》到发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营业执照注销的方法如下: 1、提出注销申请,公司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2、向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的申请,税务部门会对公司清查之后,出具注销意见书; 3、申请公司注销,工商局会让公司在公开媒体出具清算公告; 4、在一定的时间内,如果别的单位没有对注销提出意见的,那么工商局会办理注销手续。 综上所述,营业执照丢失的应当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办,提交相应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市场主体变更经营范围,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