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了结婚证户口本会显示已婚吗 |
释义 | 首先婚姻和户口本不是必然对应的,领取结婚证后民政局不会在当事人的户口本上盖章,如果当事人需要更改婚姻状况,那就要拿着户口本、结婚证到派出所办理即可。户口本上的户籍信息只有在自己提交了相关证明后才予以更改。因此,不管你是结婚的还是离婚的,没有经过更改,户口本上显示的还是原先的户籍信息。但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户口本记载的信息都不能作为结婚或离婚的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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