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以下案件公安机关在立案后会监听电话:一、是危害国家安全类的。 二、有商业间谍行为的。 三、经检察院批准的反贪污渎职。 四、重大刑事安全。 五、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取证需要。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解决刑事案件流程限定》第二百五十四条,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能够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一)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二)有意杀人、有意伤害使人重伤或者丧命、蹂躏、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三)集团性、系列性、跨范围性重大犯罪案件。(四)利用电信、计量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量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五)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