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开设赌场盈利30万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释义
    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1)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2)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3)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4)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2、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6)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开设赌场和聚众赌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
    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
    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5: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