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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顾客在店里摔倒,肇事方逃走,店家负什么责任
释义
    法律分析:一、顾客在店里摔倒,肇事方逃走,店家负什么责任
    顾客在店里摔伤了责任的认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商店对于受害人摔伤的,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受害人可以要求其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该摔伤是因第三人侵权导致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商店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如果是顾客自己的责任,比如没看路,注意力分散,失足摔倒,鞋子不合适造成摔倒,顾客自身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顾客在店里摔伤了怎么处理
    顾客在店里摔伤了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迅速控制事态,第一时间通知负责人,商场组织人员查清发生原因,查看顾客伤情,视伤情轻重决定是否要送医院治疗,现场拍照留存。
    2.物业公司根据顾客受伤情况通知保险公司(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付。
    3.对设施上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或完善,确保来店购物顾客的人身安全。
    三、顾客在店里摔伤了能赔偿多少
    顾客在店里摔伤了能赔偿多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赔偿时需要考虑受害者的伤情严重性、商场的过错等因素,但总的来说受害者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费用的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进入超市,是以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为目的,是作为一名消费者进入超市的,超市作为一个经营百货零售的大卖场,符合“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的条件,商店应当负有保证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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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1: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