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用工单位不能辞退劳务派遣工,但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辞退,属于违法辞退的,劳务派遣单位要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作为赔偿金;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过失性辞退的,劳务派遣单位不需要赔偿。 法律客观: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规定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四十八条 、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八十七条 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