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借据不具备主要内容要素的,受法律限制。如果欠款人和借款人的法定全名未写清楚;贷款金额未写清楚,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欠款人的时间期限未写清楚,包括欠款人的起止日期和明确的贷款期限;还款的具体日期未写清楚;欠款人利息未写清楚的,应当有明确的年利率或者月利率,最终应当支付的欠款人利息总额约定;欠款人本息偿还的日期、日期、付款方式未写清楚;欠款人本人未签字、手印或书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