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不起诉的适用情形 |
释义 |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了法定不起诉的情形,包括犯罪轻微、已过追诉时效、特赦免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责的情况。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法定不起诉的适用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拓展延伸 法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及程序 法定不起诉是指法律规定的一种特殊程序,根据适用条件和程序的规定,当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符合特定情形时,检察机关可以决定不对其提起公诉。适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初犯、轻微刑事责任、认罪悔罪等。程序一般包括案件审查、证据收集、听取辩护意见、作出决定等环节。在法定不起诉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将免于受到刑事追究,但可能需要接受其他措施或处罚,如缴纳罚款、接受教育改造等。法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及程序确保了对犯罪行为的公正处理,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稳定。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法定不起诉是一种特殊程序,适用于符合特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这些情形包括轻微且危害不大的行为、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特赦免除刑罚、依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死亡,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法定不起诉的程序确保了对犯罪行为的公正处理,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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