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 遗产继承的方式主要有四种情况: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同时出现两种以上继承情况,在这四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针对个人遗产继承方式,除去上面四种情况以外,还有下面两种情况: 1、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转继承,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在遗产继承前死亡的,其继承份额由其他继承人承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