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离婚时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1、离婚时一方恶意转移财产的,如果认定该财产是个人财产的,则配偶无权干涉。如果该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对转移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转移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有哪些情形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三、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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