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案件一般六个多月的时间判决。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刑事拘留最长30天;如果公安提请批捕,检察院审查不超过7天;如果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预审最长不超过两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长不超过一个半月,法院审判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哪些情况会延期审理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注意,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又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指当事人的申请在短时间内,仍不能作出是否同意回避的决定,审判活动无法进行;二是指当事人申请回避的人员应当回避,需要另行更换人员的,可以延期审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