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设置人(单位)只能申请举办国家和本市已经发布基本标准的医疗机构类别。 2、新设置的同专业机构间应保持适当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医疗机构,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距离(不低于500米);各医疗机构与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加工、生产企业、居民小区间距应保持适当距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管理条例》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医疗机构,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