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遗嘱什么时候公开 |
释义 | 一、公证遗嘱什么时候公开 法律没有规定遗嘱必须在什么时间公布但遗嘱应在人死后生效。一般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开始时公布遗嘱。如果继承开始后,有人隐匿遗嘱损害其他继承人权利,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丈夫工伤死亡遗产如何分配 遭受人身伤害死亡后,家属所得到的死亡赔偿金,一般情况下是按照遗产分配的。但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三、遗产分配必须子女本人到场吗 遗产分配时不用所有子女到场,法院可以依职权追加其他子女为共同被告或共同原告,若相关子女以书面方式表示不参与遗产的分割,法院可以不追加。若法院依法追加了其既不表示是否要参与分割且拒不出庭,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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