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人在监狱中被强制使用毒品与其假释审核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犯人是否会受到影响取决于其在使用毒品后是否具备假释条件。如果犯人在监狱中被强制使用毒品后依然符合假释条件,那么其假释审核应当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反之,则可能会对其假释审核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司法鉴定机关和律师,不得参与或者强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进行与案件无关的医学检查、采集生物样本、接受药物治疗等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有权拒绝违反法律规定和程序的调查取证活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 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服刑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进行劳动或者其他任何活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 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他人的指控、举报,应当逐一进行核实,对属实的,应当在案件审理中予以采用。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对刑法规定的罪名有重大疑义的,应当不予逮捕,已经逮捕的应当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六条 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在刑期届满前不少于一个月,经过教育改造,符合假释条件的,依法可以假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