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军人的职责是保卫国家和人民,当有战争时,就会到抗战第一线。然而有的军人违反国家和军队的规定,逃离军队的,就构成了逃离部队罪。逃离部队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参照《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逃离部队持续时间达三个月以上或者累计时间达六个月以上的;(2)担负重要职责的人员逃离部队的;(3)策动三人以上或者胁迫他人逃离部队的;(4)在执行重要任务期间逃离部队的;(5)有其他情节严重行为的。此外,逃离部队罪的犯罪主体是所有现役军人,其行为所违反的是现役军人依法服兵役的职责要求,行为人必须已离开部队;逃离部队罪的认定的关键在于逃离部队的行为情节是否严重。对于情节不严重的逃离部队的行为,应当按违反军纪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五条【逃离部队罪】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