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吗 |
释义 | 赠与合同不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共同做出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赠与合同一般性质 ①双方行为 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 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 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二、订立赠与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订立赠与合同的方式有: 1、口头形式,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 2、书面形式,是指赠与人以书面文字表达赠与内容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形式; 3、公证形式,是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所订立的一种合同形式; 4、登记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采取将合同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转移赠与财产而订立的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 三、房产赠与合同能延期生效吗 房产赠与合同可以通过附生效条件的方式延迟生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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