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会在一到二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庭。 对于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补偿案件,法院一般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因简易程序的审限为三个月,所以法院一般会在立案后一到二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安排开庭。 但是,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期间申请司法鉴定的,则因司法局鉴定的时间不计算在审限内,所以开庭的时间可能会相应延长。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程序规定》 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二)委托日期和事项(三)提交的相关材料(四)检验、鉴定的时间(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