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通知 |
释义 |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银行卡是集消费、结算、信贷、理财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子支付工具。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银行卡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广泛应用,银行卡业已成为全面带动信息产业、银行业、商贸旅游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产业,银行卡产业的发展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卡是集消费、结算、信贷、理财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子支付工具。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银行卡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广泛应用,银行卡业已成为全面带动信息产业、银行业、商贸旅游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产业,银行卡产业的发展程度也成为衡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我市是国家确定的银行卡联网通用试点城市,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成效显著,初步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持卡人市场和良好的用卡环境。当前,我市银行卡产业正面临大力发展服务业、海河开发改造、2008年奥运会和纪念天津建卫600周年等良好的发展机遇。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银行卡产业整体发展,充分发挥银行卡产业的社会服务功能,完善受理银行卡的市场环境,提高总体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发展信息产业总体规划要求和我市有关政策,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3年至2004年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目标 (一)建立产业体系。在金卡工程建设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府推进、市场运作、应用为主、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推进银行卡联网通用,扩大银行卡受理市场,基本建立起门类齐全、服务体系完善、业务和技术不断创新、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银行卡产业体系。 (二)完善用卡环境。完善银行卡受理市场,拓展银行卡的使用领域,在商业、物流、旅游、餐饮、医疗、公用事业、交通、航空、铁路等个人支付领域全面推广使用银行卡。2003年末,基本实现利用银行卡缴付各类公用事业费用;2004年末,全市各类医院、药房、主要铁路、航空售票处、加油站及公用事业缴费领域要全面受理银行卡。 (三)壮大用卡群体。大力挖掘银行卡的个人金融消费功能,倡导利用银行卡进行公务消费与差旅费的结算。2004年末,贷记卡发卡量占信用卡增量的比例提高到20%以上;全市年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业、旅游、餐饮等零售和服务企业中可受理银行卡的商户比例达到100%;全市银行卡持卡消费金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例提高到15%以上。 二、加快银行卡产业发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提高市民用卡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新闻媒体,多侧面、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银行卡,普及银行卡应用知识,将大规模集中宣传与日常性宣传有机结合,扩大宣传声势,提高宣传频率,使社会各界和消费者了解银行卡、接受银行卡和使用银行卡。同时,通过媒体、广告牌和灯箱等形式进行银行卡公益广告宣传,使银行卡深入人心。以上工作由中国银联天津分公司、各发卡机构、各新闻单位负责落实。 (二)拓展银行卡应用领域,方便刷卡消费。拓展银行卡在商业、物流、旅游、餐饮等零售和服务行业的应用范围,加强银行卡在自来水、煤气、电力、电信、交通等公用事业缴费领域和医院、铁路、航空售票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支付领域的应用,实现利用银行卡缴付各类公用事业费用。以上工作由市信息化办、市商委、市建委、市卫生局、市劳动局、市旅游办以及交通、民航、医药、电信等单位负责落实。 (三)国家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要率先推广使用银行卡。各级政府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办法和措施,鼓励工作人员持卡消费。各级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要使用财务转帐POS机,解决单位职工利用银行卡结算、报销、转帐等方面的问题。到2003年6月末,上述各单位要全部使用银行卡代发工资。到2003年末,市级行政机关要实现利用银行卡办理各种公务支出和各种福利费用、代扣各种费用,减少市场现金流通量。以上工作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人行天津分行及有关发卡机构负责落实。 (四)提高贷记卡占银行卡总量的比重。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及信用卡持卡人信用评估体系,提高商业银行对信用卡业务风险的控制能力。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贷记卡占银行卡发行总量的比重,充分发挥信用卡消费信贷的功能,进一步拉动内需。这项工作由中国银联天津分公司、各发卡机构负责落实。 (五)抢抓海河开发改造、奥运会场馆建设及天津建卫600周年纪念等重要机遇,加速拓展银行卡受理市场。凡在海河景观带、文化带、商业带内规划兴建的商场、超级市场、购物中心、饭店、重点批发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奥运会比赛场馆周边及与奥运会相关的商场、宾馆、文化娱乐场所,计划在三年内建成的100个经营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都要布设POS机,受理银行卡。要把发展银行卡受理市场工作,作为纪念天津建卫600周年的商贸、旅游设施建设及服务项目开发的重要内容。有关部门要将上述场所的银行卡网络建设与内部管理系统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规定地方性建设标准,作为开业运营的必备条件。以上工作由市信息化办、市商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旅游办、市工商局及各发卡机构负责落实。 (六)提高现有商业、服务业网点可受理银行卡的商户比例。和平路商业街等5个市级商业中心、区级商业中心、连锁经营性超市、大卖场,要100%受理银行卡;政府采购的定点单位,2003年年底以前都要安装POS机。市商委、工商局、旅游办等主管部门要根据以上标准按季向有关部门通报应受理银行卡的企业名单。在扩大POS机使用范围时,公用或通信行业要给予大力支持,凡因POS机刷卡使用电话线传输数据的,在资费上应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以上工作由市商委、市工商局、市旅游办、市采购办及电信部门负责落实。 (七)优化现有银行卡网络系统,提高银行卡交易网络的运行质量。中国银联天津分公司和各发卡机构要加快联网通用工作进程,提高网络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安全性。各电信运营企业要确保交易网络的通讯畅通,切实提高银行卡交易网络的通信质量。到2004年末,同城跨行交易成功率要提高到98%以上,异地跨行交易成功率要提高到90%以上。此项工作由中国银联天津分公司、各发卡机构、市信息化办及电信部门负责落实。 (八)做好现有非联网通用特约商户POS机改为直联通用工作。协调解决中国银联天津分公司、发卡机构、收单机构三者之间,以及各发卡机构与商户之间的利益关系。对重复摆放的POS机进行清理。到2003年9月末,全部实现“一柜一机”,使现有特约商户都可以受理“银联”标识卡。同时,有效利用现有POS机资源,将清理出的POS机设备扩大到其他商户,扩大POS机覆盖面和覆盖领域。此项工作由人行天津分行牵头,市商委、市旅游办、各发卡机构、中国银联天津分公司配合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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