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婚姻包括哪些 |
释义 | 无效婚姻包括以下几种: 1、有配偶者之间的婚姻:一方在结婚时已有合法配偶,而未与原配偶离婚,此时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 2、近亲结婚:法律规定的近亲属之间禁止结婚,若发生近亲结婚,婚姻关系是无效的; 3、被迫结婚:一方在无意愿的情况下被强迫与他人结婚,或者是被利用胁迫结婚,此时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结婚:未到法定婚龄的未成年人结婚,或者是未到法定婚龄的人未经法定监护人同意结婚,此时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 5、婚姻无效宣告:在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结婚时就存在无效婚姻情形,但未经处理,或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无效婚姻情形,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关系无效。 对于无效婚姻的处理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1、宣告无效:当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结婚时就存在无效婚姻情形,或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无效婚姻情形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关系无效。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无效婚姻情况成立后,会判决宣告婚姻关系无效,婚姻关系自始无效; 2、撤销婚姻:当婚姻关系因为某些原因成立后,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婚姻关系已经不能继续存续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关系。撤销婚姻的情况包括婚姻过程中出现不能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的情况,如家庭暴力、婚姻双方感情破裂等; 3、注销婚姻登记:当婚姻登记是非法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时,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婚姻登记。注销婚姻登记是指将原有的婚姻登记记录作废,从而使婚姻关系自始没有产生效力。 综上所述,无效婚姻与撤销婚姻是不同的概念。无效婚姻是指婚姻关系自始无效,撤销婚姻是指婚姻关系在成立后,由于某些原因被法院判决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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